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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0-09-04  

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大学《关于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一)落实实验室疫情防控要求。各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要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各项部署,做好日常清洁与消毒,填写学校统一印发的《实验室疫情防控登记台账》,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各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要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两手抓,时刻牢记安全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守安全防线,以实而又实、细而又细的态度和作风确保实验室安全。

(三)组织实验室隐患摸排自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前,各教学科研单位在符合防疫要求的情况下,再次组织对实验室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安全自查,重点关注危化品安全、生物安全以及前期检查中发现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进一步提升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应根据危化品理化性质加强管理,做到账物一致,分类存放、使用合规、妥善保管,易制毒、易制爆等管控类化学品严格执行“五双(双方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管理制度。

(五)持续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做好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备案,规范开展实验活动,防止泄露或人员感染,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万无一失。

二、扎实开展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及安全责任书签订

(一)人员范围

2020级新入校本科生、研究生及2020年新聘实验技术人员。

(二)有关要求

1.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是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前了解实验室安全常识、掌握安全技能、具备安全处置能力的一种重要培训方式,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定一名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工作。

2.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的在线学习需登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进行,学生的登录用户名为学号,实验技术人员的为工号,初始密码均为身份证号码;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请联系咨询电话,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5688020。

3.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学科特点集中组织完成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在线考试,考试合格后学生方可进入实验室;考生和所在单位需打印考试合格证留存备查。

4.各相关单位根据统计人数请于9月7日-11日至知行楼415室统一领取《山东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组织自学并同每位新生及新聘人员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手册末页,一式两份),责任人与所在单位分别存档备查,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5688020。

5.各相关单位统筹安排新学期开学各项工作,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工作完成时间为10月30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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