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综合协调与督办工作;
2、负责本单位印章的使用和管理、会议的组织工作,文件材料及档案的整理、保管工作;
3、负责报送处内人员考勤、岗位绩效情况到人事处;
4、负责处内工作网站的信息发布、修订及维护工作;
5、负责拟定、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6、负责学校资产产权登记、变更、注销的相关工作;
7、负责资产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的设置维护、仪器设备建账终审、固定资产折旧核算及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销账工作;
8、负责按月份、季度、年度与财务处核对固定资产账目,汇总并编制资产季度报表、年度决算报表;
9、负责按教育部、财政部要求汇总统计学校资产信息数据,编制报表并上报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