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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威海)房屋公开招租公告(二)
2024-09-11  

根据《山东大学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试行)》(山大资字〔2023〕14 号)、《山东大学公房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山大资字〔2017〕25号)等文件要求,山东大学(威海)对校内五处房产进公开招租2024年9月11日进行了现场开标。

其中,文印类(学生浴池楼104-西)和理发类(21号楼一层)参标方少于三家。经评标委员商定上述两项招租项目延期开标。延期开标公告如下:

一、招租项目说明

1、招租项目以及房屋信息请参照附件1。

2、项目租赁期限:本项目中标人承租期限为三年, 即自合同订之日起共三年。

3房屋租赁项目共计2投标人不可兼投上一轮成交供应商不得参标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无违法犯罪或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开招租方案

承租意向人填写竞租报价函(竞租报价函请参照附件2),报价不能低于房屋评估价(评估价格请参照附件1)

本次招租采取一次性报价,价高者中标同一项目,若最高报价相同报价最高者须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竞租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加盖公章的竞租报价函参与竞标。所有材料须密封,并按照规定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提交材料时间:2024年919日上午9:30至10:00

提交材料地点:山东大学(威海)含光楼414

开标时间:2024年919日上午10:00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投标人仔细阅读并认可《山东大学房屋租赁合同》(参照附表3中标后与招租人签订《山东大学房屋租赁合同》。

2、中标人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经营,不得经营其他业务。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或转租、分租给第三方

3、中标人逾期未履行相应付款义务、合同签署义务,或成交后发现中标人资质不符合要求即构成违约。中标人违约的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出租方因其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4、材料递交地点为校内,如需办理入校申请,请于9月18日12:00前将入校人员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及手机号码)发送至sduwh-gfk@sdu.edu.cn,并于开标当日携身份证入校。

5、招租项目地点及联系方式:

1招租项目地点:山东大学(威海)

2联系电话:0631-5688972;联系人:韩老师

 

附件【附件一:招租房屋信息.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二:竞租报价函.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三:山东大学房屋租赁合同.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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